各系、部、處、室:
為做好2018年度學院因公臨時出訪計劃申報工作,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各部門、各系部申報2018年因公臨時出訪計劃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因公臨時出訪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內容,各部門、各系部要切實提高對因公臨時出訪工作的認識,安排計劃時應注重提高因公臨時出訪的質量和效益,不得因人找事,要嚴格控制出訪團組人數,要突出向教學一線傾斜原則,出訪人員返校后,要面向全院教師或所在部門做一次出訪成果報告。
二、各部門要根據我院實際情況,本著務實、精簡、高效、節約的原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戰略部署以及“走出去”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需要,加大對經貿類團組和赴周邊國家團組的支持力度,嚴格按照因事定人的原則,統籌安排好2018年度因公臨時出訪計劃申報工作。
三、因公臨時出訪計劃包括自組團組和雙跨團組,申報的內容應包括出訪國家(地區)、出訪時間和天數、團組負責人、人員構成、出訪任務、出訪預期目標和效果、經費來源等內容。為便于經費預算管理,因公臨時赴周邊國家團組和赴港澳團組計劃單獨申報(詳見附件2和附件3)。周邊國家是指與我國陸地接壤的毗鄰國家(朝鮮、俄羅斯、蒙古、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爾、不丹、老撾、緬甸、越南)以及泰國、柬埔寨、孟加拉國、烏茲別克斯坦和土庫曼斯坦。
四、各系部要結合省級立項項目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需要編制本系部專任教師因公臨時出訪計劃,報組織人事處匯總,請組織人事處結合“十三五”師資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建設需要,對各系部計劃進行初步審核,遴選推薦學院專任教師因公臨時出訪計劃。
五、副處級及以上黨政干部因公臨時出訪的按照《中共滁州市委辦公室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滁辦發〔2012〕11號)文件執行。
六、報送時間。請各部門于10月25日前將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的計劃表報院辦公室匯總,對逾期不報的,學院辦公室不受理該部門(系部)2018年因公出訪申請。 |